商丘霁润医院暨商丘市孤独症康复医院,位于商丘市梁园区锦绣路与梁园大道交交汇处,占地47余亩,一期建筑面积 20000余平米,开放床位150张,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,为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医联体单位,中原孤独症康复联盟常务委员单位,河南省儿童孤独症康复中心商丘康复基地,城镇职工医保、城乡居民医保、省内省外直补定点医院,商丘市残联示范医院。是商丘首家以高起点、高标准的配置下成立的集特殊儿童康复医疗、特殊教育、特殊儿童托养为一体的综合医、教、养结合“三位一体化”儿童服务中心。
为进一步促进医院科学发展,储备优秀人才,根据商丘霁润医院发展规划,拟长期招聘有康复治疗士证、教师资格证,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优秀医师和康复治疗师,特教老师等。
一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(一)康复治疗师,特教老师,学前教育:
1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。
2、具有康复治疗士证、教师资格证(可放宽为专科)。
3、中医儿科,中医内科,精神科医师二级以上医院在职、退休人员均可,具有执业医师以上职称医师,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(二)高学历层次人才:
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层次划分根据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, 划分为高层次人才和实用型人才:
其中高层次人才包括三个层次:
(1)研究生及以上学历;(2)硕士研究生学历;(3)主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。
实用型人才是指有相关临床工作经验的中级职称医生、康复师、教师。
二、引进人才的待遇
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
(一) 博士及以上学历
1、年薪制;
2、提供住房一套(≧80㎡),在我单位工作十年后,产权归个人所有;
3、每年提供不少于 30 万元科研经费。
(二)主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
1、年薪制;
2、每年提供不少于 15 万元科研经费;
3、本专业领军人才、市级专业主委,提供住房一套(≧80㎡);在我单位工作十年后,产权归个人所有。
(三)研究生学历
1、参照我省《369人才工程》标准,在院工作三年内由医院按照人事局核定标准发放的全工资,并且每年给予9500元补助,分月发放。
2、提供单身周转公寓。
3、硕士生,中级职称均提供单身周转公寓。
(四)实用人才
工资+绩效
说明:
①以上待遇仅限人事关系、工资关系及五险一金正式转入医院的全职引进人员。特殊专业及学科建设特殊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不受上述条件限制, 相关待遇由医院直接研究决定。
②引进人才若自带市省部级科研课题, 按医院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配套。
③本规定涉及到的经费计算额度均指人民币。年薪为税前收入, 其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。
④科研启动基金超过 40 万元的根据医院财务预算按年度拨付, 最长不超过 3 年。
⑤对年龄小于 45 周岁、学科建设急需、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学者, 医院可以给予更优惠的特殊政策。
⑥引进人才的配偶, 若其职称在中级以上或学历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符合调动政策的, 医院可以协助办理工作调动; 若其达不到此条件的, 或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工作调动者, 若其配偶拥有相关中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者, 医院可以以人事代理的方式解决其工作问题。
三、联系方式
人事科电话:0370-2379999 13598371297
以上人员一经录用,待遇优厚,详情面议。
商丘霁润医院 人事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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