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院长或分管副院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,认真贯彻执行《药品管理法》及有关法规、规章,建立健全本院药品监督管理制度,确保药品的安全、有效,严防浪费。
二、负责全院药品、消毒剂及化学试剂的采购和供应工作。采购人员有计划采购药品,及时的供应医生为病人治疗疾病所需的药品。药品采购方式、价格必须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政策。
三、对自制及外购药品进行检验、鉴定,保证药品质量。加强药品及消毒剂、化学试剂管理,按药物的化学性质,剂型特点,采取不同的储藏措施。定期组织人员检查药品质量及流通环节情况,防止霉烂变质、过期、失效,以保证药品质量。并对毒、麻、精神药品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。
四、加强药品调剂工作管理,负责对医生所开的处方进行调剂,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,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。经核对后方可发给病人,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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